送餐员撞伤大学生赔不起 “饿了么”躲猫猫(图)

来源:长春晚报2017-01-03 18:27:07

  母亲在医院照顾陈同学。摄影 海涛

  长春晚报记者 海涛 实习生 张航

随着网络订餐平台的兴起,如今一到饭点,就可以看到大批送餐员骑着电动车四处送餐。其中一些送餐员在道路上逆行、骑车打电话……种种危险动作,带来诸多安全隐患。

去年12月21日晚,吉林大学新民校区临床医学专业大四的陈同学在回寝室途中,被“饿了么”送餐员撞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左侧胫腓骨骨折,右足骨第五跖骨基底部骨折。“撞伤孩子的‘饿了么’送餐员王先生态度比较好,但‘饿了么’方面却无人来协商解决此事。”去年12月30日,陈同学的父亲告诉记者,王先生是在送餐途中将孩子撞伤的,属于职务行为,“饿了么”应当承担责任,但对方却一直在逃避责任。

送餐小哥眼中 送的餐要比伤者重要

据了解,23岁的陈同学目前正在准备考研,去年12月21日19时许,陈同学乘坐240路公交车从实习单位回寝室。“我是在义和路与新民大街交会处附近下的车,并沿着义和路往位于新疆街的寝室方向走。”陈同学表示,义和路是单行线,她正打算过马路,不想被逆行的“饿了么”送餐车给撞倒了。

“当时,送餐员也摔倒在地,而我的双腿特别疼,扶着栅栏都无法站立。”陈同学表示,发生事故后,她立即给母亲刘女士打电话说了此事,希望母亲能过来处理。

“一般发生伤人的交通事故后,肇事方都会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到医院治疗。”但“饿了么”送餐员的行为却让陈同学伤心不已,“他并没有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给同事打电话要求对方帮忙送餐。”

就医舍近求远 考虑过伤者的痛苦吗

20分钟后,“饿了么”的另一位送餐员来到现场,在询问情况后将送餐车骑走。“看到送餐车被人骑走,我非常害怕,好在撞我的送餐员王先生没有离开现场。”陈同学表示,此时,母亲刘女士也来到现场,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因对方离得较远,就建议刘女士自行到吉大一院就诊。

就在刘女士打算打车带女儿去吉大一院就医时,送餐员王先生表示,他们单位的车辆马上就会过来送伤者去附近医院。

让刘女士没有想到的是,“饿了么”的车辆拉乘她们去就医时,没有选择吉大一院,而是打算去“中医学院”。“附近就是吉大一院,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对方的建议遭到了刘女士的拒绝,并坚持要将女儿送到吉大一院进行治疗。

负责人拒不露面 “饿了么”伤人更伤心

去年12月30日上午,记者来到吉大一院3号楼23层的住院部,刘女士正在照顾陈同学,她的双腿都打着石膏,无法动弹。“自从女儿入院以来,送餐员王先生的态度比较好,曾多次来医院看望,而其所属单位也来了两名员工,但他们却表示领导不在单位,具体的事宜应该由领导来决定。”刘女士表示,在此期间,她们曾多次与“饿了么”进行联系,对方一直表示会向上级部门反映此事,但直到现在“饿了么”相关领导一直也没有和她们联系。

“从入院到现在,我们已经花了近13万元治疗费用,而送餐员王先生也只是送来1万多元,其余的费用都是我们垫付的。”陈同学的父亲陈先生表示,女儿正在复习准备考研,现在却受伤住进了医院,根本就没有时间进行复习。

“送餐员小王的态度比较好,他是从农村过来的,也没有多少钱支付治疗费用。”陈先生表示,送餐员骑着电动车在送餐途中将行人撞倒,属于职务行为,而且送餐用的电动车也是“饿了么”提供的,具体的赔偿事宜也应该由“饿了么”来承担。但到现在为止,对方的主要负责人一直不肯露面,不肯对孩子治疗费用及后期的费用进行协商,对此他非常不理解。

送餐员亲属:虽然条件不好,但不会逃避责任

2日下午,针对陈同学的遭遇,记者试图联系“饿了么”送餐员王先生,但其电话已经停机。

随后,记者又根据陈先生提供的电话号码与王先生的表哥毕先生取得联系。据毕先生介绍,当时,王先生确实是骑着“饿了么”的送餐车在送餐途中将陈同学撞伤。“事情发生后,我们曾与‘饿了么’进行联系,但对方不同意对伤者进行赔偿。”毕先生表示。

“我表弟家的经济条件不是很好,但我们不会逃避责任,只希望‘饿了么’能够出面共同协商解决此事。”毕先生称,他们会与陈先生继续进行沟通,争取早日能够解决此事。

记者两次联系“饿了么” 公司始终未给答复

为了弄清事情的原因,记者曾在去年12月30日和12月31日两次联系“饿了么”的客服电话,但对方均表示,会与上级部门进行联系,24小时内会给记者进行答复。

但在2日下午截稿时,记者一直未得到“饿了么”方面的答复,也没有人与记者进行联系。

“‘饿了么’明显是在逃避责任,从女儿出事到现在,‘饿了么’方面也没有人出面与其联系解决此事。”陈先生讲,他们一家人对“饿了么” 公司不负责任的做法意见很大。

律师:送餐员属职务行为,公司应承担责任

对于此事,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张新峰律师表示,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其所负事故责任,承担相应损害的赔偿责任。如果此起事故责任方是“饿了么”的送餐员,且不是故意行为,而送餐员又受雇于“饿了么”,其在送餐途中发生事故,事故发生时是履行职务行为,故“饿了么”应该赔偿伤者因该次事故所造成的合理损失。如果是由于对方原因导致的事故,那么送餐员及“饿了么”可不承担责任。

采访结束时,陈先生多次表示,长春的送餐送货电动车依法行驶意识不高,“见缝插针”、随意穿行、善闯信号灯等行为常见,存有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女儿这次飞来横祸就与此有关。他提醒市民出行时一定多留意身边电动车,也希望管理者能对这些电动车早日规范管理。

您对陈先生女儿遭遇的事怎么看?有什么好办法来解决此事?如果对城市快递电动车管理有话要说,可拨打《长春晚报》新闻热线(0431)89866777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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