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现父母“出租”小孩盗窃案 年“租金”5万

来源:法制日报2017-01-03 18:27:28

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实习生王志敏 通讯员韦贵莲 孩子被亲生父母“出租”给犯罪嫌疑人,每天出入于商场、门店和店铺,瞄准店里的手机、包包,3秒偷取一部手机,40秒盗窃8000元营业款……近日,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对两名被告人以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提起公诉。

经查明,2016年1月至4月,被告人张秀和张丽等人在青浦区部分商店多次实施盗窃,数额巨大。10起案发影像资料显示,除了张秀和张丽等人,监控中多次出现一个小女孩实施盗窃的身影。

视频中的小女孩名叫文文(化名)。案发后,由于暂时未能找到文文的父母,司法机关只能将她放在一所寄读学校中。文文从出生以来,没有去过一天学校,也没有接触过集体环境。

看到检察官手中的国产手机,文文说:“阿姨,像您这样的手机我们是不要的,我们要的是苹果手机。”

在文文的老家,当地一名计生干部透露,文文的母亲今年30岁,已生了6个孩子,属于超生家庭。好长一段时间,他们全家都没有回过老家。

原来,在当地有一种“外流盗窃”现象,即一部分超生家庭的亲生父母,将孩子出借给他人去实施偷盗行为,按天计酬约一两百元。如果按年计算的话,年酬在5万元左右,基本上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

2016年12月10日,青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两名犯罪嫌疑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文文的父母不适宜再作为她的监护人,我们将支持民政部门提起剥夺文文父母的监护权之诉,进一步落实监护权转移工作,为文文找到适合的生活和成长环境。”青浦区检察院未检科科长潘志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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